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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2年9月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

9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公布了2022年9月电解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区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备用费标准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7号)有关规定其中220千伏0.028元/千瓦时、110千伏0.032元/千瓦时、35千伏0.03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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