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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有色:欧盟委员会提出关于电池可持续性的强制性要求的提案

近日,欧盟委员会(EuropeanCommission)提出了“关于电池可持续性的强制性要求”的提案,包括碳足迹水平,最低可回收量,性能和耐用性标准以及安全水平。

该委员会希望确保从2024年7月1日起只能在欧盟出售带有碳足迹声明的可充电的工业和电动汽车电池。从2025年7月1日起,将有最低碳阈值要求。欧盟委员会的另一项要求设定了回收材料的含量以及电池寿命终止后收集、处理和回收的目标。目前估计的45%的收集率到2025年将增加到65%,到2030年将增加到70pc。其他电池(工业,汽车或EV电池)必须全部收集。

委员会表示,所有回收的电池应以高回收率回收利用,特别是钴,锂,镍和。委员会提出的欧盟法规的最终文本将需要在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之间达成协议。欧盟法规将对欧盟内部的所有公司设定直接要求。

该提案针对内部存储且容量超过2 kWh的动力电池和可充电工业电池的碳足迹制定了具体规则。分阶段进行的要求包括: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宣布碳足迹,从2026年1月1日起根据碳足迹对电池进行后续分类,并从2027年7月1日起对最大生命周期碳足迹阈值进行分类。

从2027年1月1日开始,分阶段地要求提供技术文档,以证明每个内部存储且容量大于2 kWh的电池中回收的钴,铅,锂或镍的回收量。从2030年1月1日开始,此类电池必须满足回收的钴(12%),铅(85%)和锂和镍(4%)的特定材料的最低要求要求。此后,从2035年1月1日起,钴的最低份额增加到20%,锂增加到10%,镍增加到12%。对于铅,到2035年最小份额仍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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