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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鑫源稀土(泰国)《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有效期再行延长12个月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签署鑫源稀土(泰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江西晨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投资”)签署鑫源稀土(泰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8-077)。

2019年3月15日,公司与晨光投资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协议有效期延长了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9-023)。

项目推进期间,受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股权收购事项尚未完成,因《<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20年3月13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意将协议有效期再行延长12个月。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原文链接:/wz/uploaded/youse/2020/03/16/090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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