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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法:中重稀土选矿税率20%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首部资源税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在当日举办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卜祥来介绍说,资源税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重要举措,是绿色税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法吸收了近年来税收征管与服务上的有效做法,践行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体现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

资源税法中,中重稀土实行固定税率,税率由原来的27%降至20%;轻稀土实行幅度税率,税率为7-12%。幅度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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