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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骏业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包头骏业功能材料有限公司现已委托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对《包头骏业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包头骏业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曙光路与站前路交叉处。

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包头骏业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5326925998

联系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8-84号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86号

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472-6966773 电子邮件:602756541@qq.com

传真:0472-6966761 邮编:01401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

(3)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支持或反对),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下载;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反馈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本公示自2019年3月22日起保留十个工作日。

(3)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602756541@qq.com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如下地址: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包头市昆区邮电大厦707房间)或包头骏业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8-84号)。

包头骏业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

资讯编辑:王亮 021-26094365
资讯监督:李旬 021-26093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