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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 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根据省、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会商结果,1月3日起,我市空气质量形势转好。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办 [2023]43号),经研究决定自1月3日1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II 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后,各开发区、区县(市) 组织辖区企业有序复产,持续做好企业达标排放监督管理、高值热点排查清除等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将本轮重污染天气应对评估报告于1月8日12时前报市环委会攻坚办邮箱 (zzswrtqy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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