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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德鑫高新材料年产3200吨稀土氧化物生产线项目拟环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赣州德鑫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吨稀土氧化物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46号

建设单位:赣州德鑫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水韵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46号。项目地块及地块上闲置厂房的前身为“赣州市永莱宝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30000吨稀土抛光粉综合回收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赣县区环督〔2020〕15号)”和“赣州市永莱宝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稀土氧化物(处理钕铁硼等稀土废料)智能化生产线异地技术改造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赣市行审证(1)〔2021〕123号)”2个项目,这2个项目均由赣州市永莱宝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由于市场等多方原因,上述2个项目仅建设了厂房、综合楼等建构筑物,未购置各项设备等,因此至今未建成投产,地块上厂房处于闲置状态,地块无遗留环境污染问题,赣州市永莱宝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已承诺不再对上述2个项目投入建设和生产,并且赣州德鑫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9月14日取得了该地块及地块上厂房的不动产权证。本项目主要对用地红线内的各闲置厂房进行设备安装、环保工程建设等,主要新建一条钕铁硼废料处理回收稀土氧化物生产线,采用内热式自燃焙烧工艺对钕铁硼废料进行焙烧形成相应的氧化物,再利用氧化物之间不同的溶出性质溶出氯化稀土料液,对氯化稀土料液进行萃取、沉淀、灼烧,最终制得各种稀土氧化物。

2.拟建项目概况

赣州德鑫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吨稀土氧化物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207-360000-04-01-596224)总用地面积40079.19m2,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项目属于有色金属冶炼项目(C3232稀土金属冶炼)。

项目建成后年产钨粉稀土氧化物3200吨/年(折REO)、副产品碳酸钴258.981吨/年、副产品氯化铵17486.306吨/年。

主要建设内容为1#车间(前处理车间)、2#车间(萃取/沉淀/灼烧车间)等主体工程;储罐区、5-2#车间(成品仓库)、5-3#车间(机修车间)、6#仓库(副产品仓库)等贮运工程;5-1#车间(辅助车间)、7#车间(分析车间)、综合楼等辅助工程;给排水、供电、供蒸汽、供天然气等公用工程;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设施等环保工程。

新水由园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用电由园区市政电网接入;蒸汽由园区蒸汽管网提供;天然气由园区天然气输送管网提供。

项目总投资611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0万元,占总投资的2.5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钕铁硼废料焙烧烟气、钕铁硼废料焙烧后磨粉废气、酸溶废气、萃取废气、破乳废气、沉淀废气、碳酸氢铵溶液配置废气、燃气辊道窑燃气烟气、回转窑灼烧烟气、混料筛分包装废气、酸碱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分析室废气、食堂油烟、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NOX、氟化物、HCl、Cl2、NH3、非甲烷总烃及食堂油烟等。

①有组织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钕铁硼废料焙烧烟气、钕铁硼废料焙烧后磨粉废气、酸溶废气、萃取废气、破乳废气、沉淀废气、碳酸氢铵溶液配制废气、燃气辊道窑燃气烟气、回转窑灼烧烟气、混料筛分包装废气、酸碱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分析室废气。其中。钕铁硼废料焙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氟化物,采用旋风除尘+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静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钕铁硼废料焙烧后磨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酸溶废气、酸碱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Cl2、NH3,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萃取废气、破乳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HCl、Cl2、NH3,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沉淀废气、碳酸氢铵溶液配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NH3、颗粒物,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辊道窑燃气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直接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灼烧窑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采用布袋除尘器+一级水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筛分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分析化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NOX,直接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采取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均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稀有稀土金属冶炼》(HJ1125-2020)推荐的可行技术,经治理后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氟化物、HCl、Cl2均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大于75%)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对储罐区、1#车间、2#车间、分析室、MVR蒸发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投产后,有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氟化物、HCl、Cl2、NH3、非甲烷总烃年排放量分别为2.221t、3.084t、4.501t、0.007t、1.603t、0.416t、0.609t、0.401t。

无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HCl、Cl2、NH3、非甲烷总烃、NOx年排放量分别为3.496t、0.290t、0.042t、0.153t、0.145t、0.00000001t。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萃取废水(皂化废水、萃余废水)、碳沉母液及沉淀洗涤水、草沉母液及沉淀洗涤水、机修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废气净化废水、抽真空废水、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萃取废水(含皂化废水、萃余废水)先在2#车间采用“隔油+特异性树脂”预处理,回收废水中的油类和重金属,再排至厂区MVR蒸发处理区;经车间预处理的萃取废水与碳沉母液、碳沉洗水排至厂区MVR蒸发处理区,经“氨水调pH+MVR蒸发结晶+冷却”处理系统回收氯化铵副产品,处理后的冷凝水大部分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生产,少部分排至厂区综合废水站,既避免了外排高盐废水的难处理问题,又回收了氯化铵和冷凝水;草沉母液和草沉洗水先在2#车间内采用“冷却澄清+石灰中和+芬顿氧化”预处理,回收废水中的重金属,同时降解COD并去除悬浮油类,再排至厂区综合废水站;机修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废气净化废水、抽真空废水、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水等其他生产废水排至厂区综合废水站,与MVR处理后部分冷凝水、车间预处理后的草沉母液和草沉洗水统一经“隔油+调pH+澄清过滤”处理后,由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通过专管排入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贡江。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厂区生活污水排口通过专管排入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贡江。

厂区初期雨水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分批次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本项目实施后外排的废水总量为153.140m3/d(45942m3/a),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8万m3/d,目前已投入试运行。依据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建项目排入该污水处理厂水量约为5100m3/d,仍有余量接纳本项目废水。

3、噪声防治措施

主要为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65~85dB(A)。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减震垫,采用隔声罩隔声,同时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酸溶渣、除铁渣、废灼烧坩埚、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废油污、废活性炭、生产废水处理污泥(暂定危废)、隔油渣、废树脂、分析废液、分析化验室废试剂瓶、油泥料包装袋、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萃取剂废包装桶、树脂解析液、在线监测废液等)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包装袋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酸溶渣、除铁渣、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废灼烧坩埚交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粉尘收集池可继续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废油污、废活性炭、生产废水处理污泥(暂定危废)、隔油渣、废树脂、分析废液、分析化验室废试剂瓶、油泥料包装袋、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萃取剂废包装桶、树脂解析液、在线监测废液分类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设置1个占地面积约90m2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有效库容约90m3,1个占地面积约480m2的铁红渣库,有效库容约1920m3。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铁红渣库应严格按照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内设置1个占地面积约8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有效库容约80m3。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废水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将1#车间、2#车间、储罐区、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MVR蒸发区、综合废水站、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机修车间、废水和废液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初期雨水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成品仓库、副产品仓库、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化粪池、分析车间、辅助车间等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除污染区的其他区域(综合楼、厂区道路等)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具体为JK-1厂内萃取废水隔油池下游0~5m附近(地下水下游)、JK-2地下水流向下游项目厂界外20~30m附近(地下水下游)、JK-3地下水流向上游项目厂界外20~30m附近(地下水上游))和2个土壤监测点(TK-1厂内萃取废水隔油池附近、TK-21#车间下风向附近)。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水位、pH、耗氧量、氨氮、氟化物、氯化物、、砷、六价铬、镉、钴、、锰、、铁、硼、硫化物、铍、铊,JK-1每半年监测一次,JK-2和JK-3每年监测一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为pH、氨氮、石油烃(C10-C40)、铅、砷、六价铬、镉、钴、铜、锰、镍、氟化物、铍、铊,TK-1每3年监测一次,TK-2每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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