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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北铜年处理铜精矿1500Kt综合回收项目取水许可证获批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侯马北铜业有限公司年处理铜精矿1500Kt综合回收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年处理铜精矿1500Kt综合回收项目取水工程验收的请示》(侯马北铜证〔2023〕1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山西省水利厅关于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年处理铜精矿1500Kt综合回收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晋水资源函〔2018〕122号)和委托临汾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出具的《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年处理铜精矿1500Kt综合回收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现场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年处理铜精矿1500Kt综合回收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七一水库地表水,职工生活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统一供给;结合有关意见,核准项目生产取水量362.6万m3/a。该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3.3万m3/a由公共供水管网供给,不计入取水许可证。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侯马市水务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年处理铜精矿1500Kt综合回收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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