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3—2024年度 第2期)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结果,全市于2023年12月9日5时00分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请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在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对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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