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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预测,近期受冷空气影响,我市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3年12月6日6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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