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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强三稀(稀土、稀有、稀散)矿产等战略性矿产源头管控

10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坚持矿产资源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全省矿业发展规划,加强有色金属、贵金属、“三稀”(稀土、稀有、稀散)矿产、能源矿产等战略性矿产和优势矿产源头管控。

培育钨、锑、等有色金属,金、银等贵金属,铁、锰、钒等黑色金属,锂、稀土等“三稀”矿产,煤、煤层气等能源矿产,萤石、重晶石、玻璃用石英等非金属矿产,地热、矿泉水等水汽矿产“链主”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力争打造10个千亿矿业产业集群。

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稀土、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项目或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协议方式向特定主体出让矿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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