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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季华铝业铝型材生产项目节能报告获批

广东季华业有限公司铝型材生产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产2.5万吨铝型材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熔铸炉、模具炉、时效炉、立式喷涂生产线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5237.1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675.38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61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6吨;项目圆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89.38千克标准煤/吨,基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89.57千克标准煤/吨,氧化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14.64千克标准煤/吨,电泳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54.81千克标准煤/吨,喷粉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53.88千克标准煤/吨,喷漆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68.35千克标准煤/吨,隔热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87千克标准煤/吨。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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