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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明辉稀土永磁磁性材料加工项目环批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9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包头市明辉稀土永磁有限公司磁性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90m2,租赁包头市众一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一间厂房及部分办公楼,建设年产1500吨磁性材料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万元,占总投资的2.3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油雾(非甲烷总烃),埋地切削油循环池全封闭,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给料方式密闭投加,卸料废气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削油循环池处于密闭状态,无组织废气忽略不计;打磨采用湿法作业,无废气产生。

(1)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本项目切割过程使用切削油进行冷却,切割过程会产生油雾(非甲烷总烃),每台多线切割机自带一个过滤式油气收集净化装置,对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的处理效率为90%,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油雾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粘料废气:本项目在多线切割前需用502胶将磁材与大理石板粘合,502胶中的溶剂挥发有少量非甲烷总烃产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负压风机抽吸至厂房外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少,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来源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最终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属于间接排放。定期更换的打磨工序循环水、清洗工序循环水、煮料工序循环水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项目厂区废水排放口,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以机械性噪声及空气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设备为多线切割机、磨床、清洗烘干机等。通过将设备设置减振垫并置于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予以降噪。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废磁泥、废边角料、钕铁硼废渣、不合格品、废砂轮、废金刚石线、废大理石板、废机油、废切削油、打磨废液、废胶桶、废油桶、废矿物油、煮料废液、废滤芯、清洗废液。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6t/a。厂区内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废边角料:废边角料产生量为32t/a,收集于收集桶中,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由厂家回收。

钕铁硼废渣:钕铁硼废渣产生量为11t/a,收集于收集桶中,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返厂回收。

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产生量为10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返厂回收。

废砂轮:废砂轮产生量为0.57t/a,收集于收集箱中,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废金刚石线:废金刚石线产生量为1.74t/a,收集于收集箱中,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废大理石板:废大理石板产生量为0.5t/a,收集于收集箱中,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废机油: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废物代码900-214-08,废机油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产生量为0.02t/a,半年转运一次。

废切削油:废切削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废物代码900-249-08,废切削油收集于收集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量为2.5t/a,半年转运一次。

打磨废液:打磨废液属于HW49其他废物类900-047-49,打磨废液收集于收集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量为1.85t/a,半年转运一次。

废胶桶:废胶桶属于HW49其他废物类,废物代码900-041-49,废胶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量为0.02t/a,半年转运一次。

废油桶:废油桶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废物代码900-249-08,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量为0.2t/a,半年转运一次。

废磁泥:废磁泥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00-08,按照危废严格管理,收集于收集桶中暂存于一般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量为24.89t/a,半年转运一次。

废矿物油:项目油雾净化装置收集的废矿物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产生量为0.1t/a;煮料、清洗烘干时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0-08,废矿物油收集于收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量为0.4t/a,半年转运一次。

煮料废液:煮料废液属于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类,废物代码900-007-09,煮料废液收集于收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量为0.527t/a,半年转运一次。

清洗废液:清洗废液属于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类,废物代码900-007-09,收集于收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量为2.4t/a,半年转运一次。

废滤芯:废滤芯属于HW49其他废物类类,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于收集箱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量为0.01t/a,半年转运一次。

本项目新建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为独立房间,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采用1.5mm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小于10-7cm/s,位于办公楼东侧,建筑面积共20m2,用于存放废边角料、钕铁硼废渣、废磁泥、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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