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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豪粤年产10万吨再生铝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定县年产10万吨再生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定县年产10万吨再生铝项目

贵州昌明经开区

贵州豪粤再生铝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兴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贵州昌明经开区。项目为新建项目,场址占地面积30147.15m2,建设35t双室熔炼炉8台、炒灰一体机4台,建成后年产铝合金棒材100000t。本项目废铝原料主要为废铝线、废铝轮毂、发动机机盖、铝活塞、6系废铝合金边角料和废易拉罐,原料加入熔炼炉内熔炼,熔炼过程加入精炼剂、铝钛硼丝、铝镁合金、铁剂、锰剂、硅剂等以形成合格的铝合金熔体,合格的熔体再经除气、过滤、铸棒、锯切工序而得到合格的铝合金棒材。生产工序中熔炼炉采用天然气做燃料提供热量,炒灰一体机以电为能源。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8%。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铝炉废气、炒灰废气、锯切粉尘。

熔炼炉烟气经集气罩+急冷+活性炭注入+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污染物达到《再生、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炒灰机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污染物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项目锯切机在锯切时会产生少量的粉尘,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处理后直接车间内排放,为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2、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氟化物、重金属及其化合物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5标准。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冷却水通过冷却水循环池循环利用,定期排放用于喷淋;碱液喷淋水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池中和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昌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控”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和扩散等方面进行控制,同时定期对厂区各构建筑物防渗设施进行巡查和日常维护,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设施运行台账,发现防渗设施破损渗漏应及时修补,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使用低噪设备,并对各类设备、风机分别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和厂房隔音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西北侧80m的柿花树居民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有炒灰一体机处理后的二次铝灰、锯切废料、不合格品、废包装、除尘灰、废布袋、废机油、生活垃圾、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室内沉降粉尘、喷淋塔及初期雨水池沉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制氮机组过滤材料更换产生的废分子筛、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锯切旋风除尘器收集的除尘器灰、锯切废料、不合格产品返回熔炼炉生产;二次铝灰、熔炉废气布袋除尘器灰、炒灰一体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器灰、再生铝车间沉降清扫灰收集采用内有覆膜的防潮吨袋包装后暂存于铝灰渣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熔炉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布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喷淋塔沉渣、初期雨水池沉渣集中收集到危废暂存间后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危险废物暂存间、铝灰暂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贵定县年产10万吨再生铝项目环评报告书 - 全本公示.pdf

评估意见

〔2023〕书164号关于对《贵定县年产10万吨再生铝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资讯编辑:冯诗奇 021-2609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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