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邦财政部、工矿局、各部队、地方政府:
根据佤邦中央经济计划委员会的讨论结果,决定如下:
1、佤邦所有的矿权属于中央经济计划委员会。什么是矿,由中央经济计划委员会决定。
2、工矿局不再隶属财政部,由中央经济计划委员会直管。
3、财政部副部长陈文海同志调中央经济计划委员会,由中央经济计划委员会安排适合工作,(副部级)级别不变,主管工矿局及矿山后续相关工作。
4、关停矿山的决定是基于:(1)保护佤邦资源,坚决避免破坏性开采;(2)为子孙后代考虑,避免对环境生态造成不可逆影响;(3)避免税收流失,防止贪污腐败。
5、已经按照之前文件规定在2023年8月1日关停的各矿山,由执行中央经济计划委员会决定的负责人带队实地检查,以确定是否真正关停。
6、2023年7月30日以前的各矿主开采出来的矿石,所有权仍属于原矿主,但须由中央事务执行委员会负责登记,确定数量和存放地点。
7、2023年8月1日后已经开采出,但还在洞内的矿,其所有权属于佤邦人民政府。
8、中央事务执行委员会负责登记各矿主的选矿点、设备、规模。必须在8月30日之前完成上述各项登记工作。
9、中央事务执行委员会必须于2023年8月30日报中央经济计划委员会核发选矿批文给各矿主,并与各矿主协商确定选矿完成日期,不得无故拖延超期已规定的选矿日期。
10、已经封停的矿山严禁盗采,否则按照盗采的数量予以重罚。
11、各矿主完成原矿石选矿后,应按财政部规定如实缴纳30%实物税,不得瞒报矿石数量,以及隐瞒矿点。中央事务执行委员会负责把关,核查、核实。一旦查出瞒报矿石数量以及瞒报矿点,将罚没矿主原矿和选矿产品。
12、矿山恢复探矿、采矿等工作事宜,中央经济计划委员会将另行发布相关详细规定。
佤邦中央经济计划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