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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华仁新材料电解铝扩能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扩能项目

清镇市王庄布依族苗族乡王庄村水淹塘1号

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占地面积581488m2。现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400kt/a电解铝生产系统及公辅设施。本扩能项目在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在依托现有主体工程车间厂房、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基础上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在现有电解车间厂房内新增68台500kA电解槽,在空压站内增加1台空压机,改造部分清循环水溢流水管网,提高部分车间设备运转率,建成后新增年产100kt电解铝。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扩能项目排放电解烟气依托现有电解烟气净化系统净化,采用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系统进行净化后由原有烟囱排放;铸造保持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出排空;散尘点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出外排,共设置有组织废气排气筒12根(利用现有)。

其中,新增电解槽的电解烟气含有氟化物、颗粒物和SO2,分别经原有4套电解烟气净化系统采用氧化铝干法吸附净化后,各污染物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标准要求,分别通过原有4根60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口编号为DA019、DA020、DA021、DA022)。

铸造保持炉产生的烟气中含有颗粒物、SO2和NOx,经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标准要求,由1根30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口编号为DA040)。

氧化铝供配料及覆盖料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设4套收尘系统,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标准要求,排放气体分别由4根35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口编号为DA023、DA024、DA025、DA026)。

氧化铝输送头部上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标准要求,排放气体由1根28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口编号为DA028)。

阳极组装残极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标准要求,由1根20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口编号为DA039)。

管控中心化验室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标准要求,由1根20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口编号为DA042)。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扩能项目所用原料氧化铝、氟化盐等经汽车运输进厂后均采用现有料仓储存,无固体物料堆放场;产生的电解槽大修渣、铝灰、炭渣等危险废物采用吨包袋包装后送入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库封闭暂存,残极集中临时堆存于阳极组装车间厂房内,全厂无露天堆放固体物料,不会产生固体物料堆放受到风吹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扬尘。

本扩能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减少电解槽烟气无组织排放:将电解槽加料、打壳、电解质和铝水平测定等工艺操作,均尽量在电解槽密闭状态下实现自动控制操作;电解槽出铝、更换阳极等需要打开罩子的操作均采用电解多功能天车机械化操作;按最优化规程要求节省加工时间,并尽可能少开启槽罩;采取以上措施可提高电解槽集气效率和净化效率,从而减少电解槽无组织排放烟气;铸造车间保持炉通过加大炉门开启时排风量减少烟气无组织排放量。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项目无组织外排氟化物、SO2及颗粒物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扩能项目新增生产排水为空压站循环水清循环水溢流水,水量为8m3/d。对此排水采取对现有生产废水管网进行局部延伸和补充,并对现有清循环水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将清循环水溢流水排入现有工程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现有废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为2400m3/d,目前富余能力为204m3/d,满足本扩能项目新增生产排水需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扩能项目针对不同性质的噪声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噪声设备采取设置消声器、减振基础,将设备放置于室内等,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尽量降低设备噪声值,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本扩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残极和工频炉修理料,在厂内阳极组装车间内闲置区域暂时堆存,定期交由第三方单位回收。

(2)危险废物

本扩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电解槽大修渣、炭渣、铝灰渣、废矿物油及含油包装物、残极、废铅蓄电池、废电容器、变压器废油、沾染物、吸附过滤介质、废弃树脂,在厂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专门区域分区暂存,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扩能项目利用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该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其运行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区防渗条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规定的要求,可控制固体废物对地下水等环境的影响。

(五)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扩能项目从原料产品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渗入地下水中,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六)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1、源头控制

本扩能项目严格控制电解铝生产过程中氟化盐添加量,从源头控制电解烟气中氟化物产生量,从而减少经大气沉降进入土壤的氟化物量。

2、过程控制

为防治电解车间大气沉降污染,设计中对电解烟气产生污染源(电解槽)设置集烟罩(集气效率99.6%),收集废气通过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对厂区硬化地面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严格控制地表漫流。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进行防渗处理。

(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本扩能项目存在的对作物影响类型,本扩能项目建成后作物保护措施应重点加强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确保氟化物达标排放,并且降低排放量,从而控制经大气环境沉降进入土壤和植物中的污染物量,控制污染物对土壤、作物环境造成的影响。

为保证作物正常生长,根据本扩能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建议厂址外围区域农作物种类以种植对氟化物中等敏感和抗性的作物为主,避免氟化物对农作物的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扩能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示本无图.pdf

评估意见

〔2023〕书139号关于对《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扩能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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