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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佳年产汽车铝饰件1500万个项目环评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汽车饰件1500万个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7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汽车铝饰件1500万个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

安德佳(福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中科深兰(福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内容和生产规模:年产汽车铝饰件150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施工场地配套建设排水沟和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村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单独外排。

废气:路面硬化;洒水扬尘;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及时清理;裸露地面、土堆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车辆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施工围挡;施工单位使用预制混凝土;采用“环保型”装饰材料产品,谨慎控制污染源,选用对人体无害的天然装饰材料,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降低由于室内装修而产生的有害物的浓度;选用绿色标识产品和环保认证产品,提倡使用低能耗、可再生的建筑材料与装修材料;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箱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综合考虑具体施工进度,将运输高峰时间稍作调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固废:施工场地设收集建筑垃圾的临时贮存场所;建筑垃圾分类堆放,用于进场道路填方,对于不适于填方的废物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表土临时堆场做好拦挡、截排水措施,避免产生污染和水土流失。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运输途中路过居民区等声敏感区时,减少或杜绝鸣笛;高噪声设备布设在远离洋中自然村居民一侧;并在靠近洋中自然村一侧设置隔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运营期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更换的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定期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吨/日,主要处理工艺“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未排入污水处理厂前,本项目不得投产。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调墨、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水喷淋+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严格落实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回收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等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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