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色  >  地产 > 正文

成都:居民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可新增1套购房资格

7月6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操作指南》自2022年7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操作指南》对房源条件、认定程序、租赁对象、租金标准等一系列操作规范进行了明确,目的是切实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促进实现职住平衡。值得注意的是,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与此同时,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居民即可申请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

资讯编辑:周小燕 021-26096760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