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色  >  企业动态 > 正文

北方稀土:拟与包钢股份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6月29日晚间,北方稀土公告,拟与关联方包钢股份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对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不含税39189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83.78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调整后2022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由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税)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含税)。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包钢股份自2017年起进行稀土精矿采购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双方确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不含税26887.20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527.20元/吨(干量),2022年稀土精矿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0亿元(含税)。2022年1-6月稀土精矿交易量为11.66万吨(干量,折REO=50%),含税金额为34.73亿元。

双方约定,每季度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如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相应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总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包钢股份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新签订的合同执行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双方确认,自2022年7月1日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期间的稀土精矿关联交易,适用本次新签订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资讯编辑:陈群 021-26096771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