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色  >  地产 > 正文

湖北:允许先租后售,已交租金计入购房款

6月24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

《意见》显示,政策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包括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人员中在工作地无房及多孩、三世同堂等住房困难家庭。《意见》提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加有效供给,摸清住房需求,对接市场资源,采取购买、改建、改造、租赁、新建等多种方式,提供多元化的租购住房产品。

其中,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实现先租后售,租赁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已交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

资讯编辑:周小燕 021-26096760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