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色  >  地产 > 正文

广东中山: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至20%,可分期缴纳地价款

5月17日,广东省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下调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20%设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合同定金后若不足成交价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按时交纳不足部分。

中山市还将优化地价款支付方式。可约定分期缴纳地价款,受让人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出让价款50%)需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65日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资讯编辑:周小燕 021-26096760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