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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逐步实现安居房供应量不低于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

5月12日,海南发布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加大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供应力度,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问题;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促进城市有序更新。

其中,建设安居房25万套,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结合安居房建设,基本解决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通过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含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5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以及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有序推进城市中心区域集中连片、环境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垦区危房改造。住房保障范围逐步从户籍人口扩大到常住人口,持续增加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共享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红利。持续优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实现安居房供应量不低于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

附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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