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台州市鑫丞伽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发动机壳和100万套铝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许可决定书 |
台环建(新)〔2022〕15号 |
2022年5月7日 |
附件 |
公告期为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新)〔2022〕15号 关于台州市鑫丞伽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发动机壳和100万套铝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许可决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