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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检查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部署,4月21日,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周永庆带队赴江门市对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先后到江门市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鹤山市巨隆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听取了企业汲取清远“4·3”事故教训、落实4月8日全省警示教育视频会议部署的情况,深入企业铸造车间现场,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重点检查企业落实“铝七条”的情况。

经检查,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涉及“铝七条”的隐患有4项,鹤山市巨隆铝业有限公司涉及“铝七条”的隐患有5项,其中重大隐患2项。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检查组责令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立即对铸造车间限期整改,责令巨隆铝业有限公司立即对铸造车间停产整改,并责成江门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跟踪隐患落实整改。清远“4·3”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多次要求严格落实“铝七条”相关要求,然而这两家企业没有真正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存在多处违反“铝七条”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要设施没有设置报警联锁装置的问题突出,为事故发生埋下了祸根。

周永庆强调,企业要认真落实清远市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爆炸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要求,组织全体员工反复学习“铝七条”、安全生产“一线三排”等措施要求,观看剖析省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对照“铝七条”要求,全面客观开展自查自纠;江门和台山、鹤山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必须跟踪督促2家企业抓紧落实整改,在日常执法检查时要将“铝七条”作为重点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全省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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