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色  >  国内资讯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防控意见》) 《防控意见》明确,“十四五”时期,重金属污染防控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为目标,以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防控意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原则,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包括、汞、镉、铬、砷、铊和锑,并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铊和锑主要是从环境风险防控角度加强管理。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铅钴、、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重点区域主要聚焦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问题较突出的区域。《防控意见》中还提出鼓励地方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国家要求以外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

《防控意见》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的目标。到2025年,全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较快提升,重金属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治理一批突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到2035年,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制度和长效机制,重金属污染治理能力、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全面有效管控。

《防控意见》提出了五方面共二十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分类管理,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主要是完善全口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分类管理,推行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探索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二是严格准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主要是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依法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优化重点行业企业布局。三是突出重点,深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主要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开展涉镉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加强涉重金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推进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四是健全标准,加强重金属污染监管执法,主要是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标准体系,强化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强化涉重金属执法监督力度,强化涉重金属污染应急管理。五是落实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和社会共治,主要是分解工作任务,定期调度进展,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公众参与。

资讯编辑:王志强 021-26094075
资讯监督:陈标标 021-2609336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