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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年10月25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16号),进一步健全绿色价格机制,充分发挥电价杠杆作用,推动电解铝行业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电解铝属于高耗能行业,也是碳排放的重点行业。随着电价改革的不断深化,为推动电解铝行业节能减排,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建立了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分三档设定了基于能耗的阶梯电价,对能效水平低的电解铝企业用电进行加价。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对促进电解铝行业技术进步、转型升级、能效水平提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行业发展水平提升和节能减排形势变化,现行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在执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分档标准客观偏低、加价方式不够合理和电耗准确核查困难等问题,2021年8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对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进行完善。省发展改革委结合云南的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贯彻落实意见,征求有关部门和电解铝企业意见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主要完善内容

一是调整阶梯电价分档标准电耗指标。统筹考虑电解铝企业能源消费、统计管理情况,将原使用的铝液电解交流电耗指标,调整为铝液综合交流电耗指标,进一步体现企业整体能效水平,计算方法更为清晰、易核查。

二是合理设定阶梯电价分档标准。2022年,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分档标准为铝液综合交流电耗13650千瓦时;自2023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每吨1345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自2025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每吨1330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

三是采用累进加价方式确定加价标准。将加价方式由分档加价调整为累进加价,对电解铝企业铝液综合交流电耗不高于分档标准的,铝液生产用电量不加价;高于分档标准的,每超过20千瓦时,铝液生产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不足20千瓦时的按20千瓦时计算。

四是严禁对电解铝行业实施优惠电价政策。全省范围内已经实施和组织的对电解铝行业实施的优惠电价政策和违规补贴政策立即取消。

三、主要特点和亮点

此次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最大的特点和亮点是建立健全了分档加价机制,强化了电价信号的引导作用,促进行业持续加大技改投入,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

一是分档标准、分步调降。2022年,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分档标准为铝液综合交流电耗每吨13650千瓦时;自2023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每吨1345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自2025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每吨1330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分三步降低阶梯电价分档标准,使加价政策有效覆盖行业能效水平落后的企业,形成倒逼压力,持续降低能耗。

二是加价标准累进调增。对电解铝企业铝液综合交流电耗不高于分档标准的,铝液生产用电量不加价;高于分档标准的,每超过20千瓦时,铝液生产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不足20千瓦时的按20千瓦时计算。逐步提高加价标准,能够更加有效地释放阶梯电价政策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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