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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做好我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根据《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原〔2022〕153号),结合《四川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川经信环资〔2023〕173号),制定《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目标

《方案》按照国家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总体部署和省工业领域碳达峰总体要求,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时期,明确了我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十四五”期间,要求电解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50%,3个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十五五”期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确保全省有色金属行业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电解铝行业率先达峰,铜、锌等细分行业依次达峰。

三、重点任务

《方案》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围绕四川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实际,提出五大降碳重点任务。

一是构筑低碳产业格局,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国家有关政策,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充分发挥四川省资源禀赋优势,引导有色金属行业产能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

二是深化技术节能降碳,加大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加快节能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探索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新机制,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

三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清洁能源替代,鼓励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开发建设,提升节能降碳水平。

四是推进产业循环发展,发展再生金属产业,支持有色金属行业与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耦合发展,实现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产业循环衔接,推进固废综合利用。

五是强化绿色制造引领,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鼓励企业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下游行业选用绿色有色金属产品。

《方案》围绕我省有色金属行业节能低碳技术研发推广重点方向,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打造绿色低碳制造体系等工作内容分别设置3个专栏,细化实施路径方法及任务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工作。二是强化激励约束,从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发力,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三是加强金融支持,发挥金融工具对碳减排的支持作用。四是健全标准计量体系,推动建立健全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地方标准体系。五是完善公共服务,积极培育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人才培养。六是加强示范引导,强化典型效应,带动全行业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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