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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对日本等四国铝轮毂反倾销终裁披露

2024年4月1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日本、泰国、土耳其和马来西亚轮毂反倾销调查终裁披露(参见第2024/404/AD37号公告),裁定上述四国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土耳其CMS集团公司及土耳其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为35.29%、日本为36.54%、马来西亚为9.38%、泰国为42.82%。涉案产品为直径13英寸至20英寸,最大载荷为1150千克,中心孔径小于131毫米,成套,带或不带轮胎、带或不带一个或多个轮配件,新的或二手铝合金轮毂,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708705001和8708705009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5月3日(含)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3年3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日本、泰国、土耳其和马来西亚的铝轮毂启动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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