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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稀土矿业稀土矿山整合(一期)技改项目变更环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稀土矿山整合(一期)技改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龙南市东江乡、临塘乡、龙南镇、关西镇和定南县岭北镇

建设单位: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重大变更。

项目类别为稀土金属矿采选,评价对象为12个稀土矿山(龙南1个,定南11个,其中定南白水寨暂不开采),矿区总面积109.7374km2,其中龙南足洞矿区面积23.3060km2,定南岭北矿区面积86.4314km2。12个稀土矿山分别为龙南市足洞稀土矿,定南县木子山稀土矿、甲子背稀土矿、长坑尾稀土矿、大坑稀土矿、细坑稀土矿、三丘田稀土矿、座加形稀土矿、内头坑稀土矿、来水坑稀土矿、开子岽稀土矿、白水寨稀土矿(暂不开采)。

主要变更内容:

(1)变更后,在每年启动生产总产能不大于6800t/a的前提下,通过集约化生产,矿山总服务年限缩短至10年。

(2)产品由稀土富集物变更为稀土富集物和稀土碳酸盐。变更前后总产能不变。

(3)原环评批复共设置45个车间,变更后共设置15个车间,除已经验收的4个车间外,还需设置11个车间(分批设置)。变更前5个新建车间,变更后仅有甲子背南部集约富集沉淀车间一个新建车间,其余车间均利用现有车间改建。

(4)本次环评在各个富集沉淀车间增加碳酸氢钠沉淀工艺生产稀土碳酸盐。

(5)碳酸氢钠除杂沉淀工艺会产生除杂渣,增加了固废种类。

(6)本项目主要原材料增加碳酸氢钠,泄露母液导致主要污染物增加钠。

其他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批复一致。

产品方案和规模:本项目产品为稀土富集物和碳酸稀土,总矿石量1770万t/a,折合REO量9050t/a,其中,定南县岭北矿区10本采矿证总生产规模:矿石量1629万t/a,折合REO量8050t/a,各矿证规模设置:长坑尾矿石量198万t/a,折合REO量1000t/a;甲子背矿石量266万t/a,折合REO量1400t/a;木子山矿石量306万t/a,折合REO量1700t/a;细坑矿石量221万t/a,折合REO量1050t/a;大坑矿石量208万t/a,折合REO量800t/a;来水坑矿石量109万t/a,折合REO量500t/a;座加形矿石量93万t/a,折合REO量500t/a;三丘田矿石量105万t/a,折合REO量500t/a;开子岽矿石量50万t/a,折合REO量300t/a;内头坑矿石量73万t/a,折合REO量300t/a;龙南市足洞矿区1本采矿证总生产规模:矿石量150万t/a,折合REO量1000t/a。本项目设计产能规模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及自然资源部每年下达的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实际生产符合稀土配额指标的相关要求。

车间设置:项目完工后,共形成15个生产车间(其中四个为接续生产车间),其中定南岭北矿区:定南岭北矿区共设置12个富集沉淀车间(包括2个接续生产车间),每年启动不超过10个富集沉淀车间生产,控制每年总产能不超过5800t(折成REO),龙南足洞矿区共设置3个富集沉淀车间,每年启动不超过2个富集沉淀车间生产,控制每年总产能不超过1000t(折合REO)。

服务年限:本项目各个矿证的服务年限不尽相同,一般为2-11年不等。车间情况(改造或新建)基建期为3-6个月。

劳动定员:本项目全矿定员615人,其中矿部管理人员90人。工作制度:300d/a,3班/d,每班工作8h,矿山实行连续工作制。管理及服务岗位实行间断工作制。

项目投资:本次变更总投资约为114460.8万元,包括矿山工程、设备、租山租地等。

工艺简述:本项目采用原地浸矿工艺,使用硫酸镁为浸矿剂,使用氧化镁富集稀土。通过在矿块布置注液孔进行注液,在矿块下方布置导流孔进行收液,然后通过集液沟汇流入母液收集池,稀土母液在母液收集池进行初步的澄清后通过管道流至车间进行稀土的提取回收;富集沉淀车间主要有配液工序、母液处理工序和压滤工序,由原环评单纯地采用氧化镁浆液作为沉淀剂回收氢氧化稀土富集物,本次变更在各个车间增加碳酸氢钠除杂沉淀生产碳酸稀土的工艺。

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由原地浸矿采场工程、富集沉淀车间工程、环保工程和公辅工程组成。采场包括高位池、注液孔等注液工程,导流孔、集液沟、事故应急池、母液收集池等收液工程,浸矿剂线路、注液管路、母液收集管路等管线工程,内部避水沟、外部排水沟、环保回收井、观察井等环保工程;富集沉淀车间包括富集池、除杂池、沉淀池、应急池、配液池、母液中转池、产品池、氧化镁浆池、原料仓库及机修间、硫酸罐房、原辅料仓库、压滤间、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办公区、宿舍区等工程。

项目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有七水硫酸镁、氧化镁硫酸等,定南矿区的原辅料消耗一般为:七水硫酸镁13.37t/tREO,氧化镁1.08t/tREO,浓硫酸0.38t/tREO,碳酸氢钠4.2t/tREO;龙南矿区的原辅料消耗一般为:七水硫酸镁12.2t/tREO,氧化镁1.05t/tREO,浓硫酸0.21t/tREO,碳酸氢钠4.2t/tREO,均为本地或周边就近采购。

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生产所需设备主要有水泵、板框压滤机、空压机、变压器、柴油发电机、流量计、pH计、监控设备及各类管线等。

供排水情况:本项目生产供水和生活用水均由富集沉淀车间临近溪流取水,取水量有保障,变更项目生产日最大总用水量约为61254.9m3/d,其中生活用水约为36.9m3/d,日最大生产用新水4475.902m3/d,日最大循环用水52342.045m3/d,水重复利用率为92.69%,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要求。本项目富集沉淀车间上清液和压滤液均返回配液,采场淋洗尾水接续利用到下个采区配液使用,项目无废水直接排放。

供配电:项目用电依托临近的乡村供电设施,设置变压器和配电室,在停电情况下,采用柴油发电机进行紧急供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是注液孔施工和物料的转运和装卸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整个生产过程无固定大气排放源。无组织废气采取湿法作业、运输道路绿化、限制车速和规范物料堆存和装卸管理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无组织废气的影响,确保厂界颗粒物指标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全周期的废水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废水特征,将废水治理措施分为设计、施工、生产和闭矿后四个阶段。

(1)设计阶段根据水文地质报告和工程地质报告,明确矿体底板情况,明确底板是否存在断层、破碎带等不良水文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的结论,提供地质储量报告明确采区的稀土矿体的空间分布特征,核实离子稀土的品位,确定浸矿剂的合理浓度和用量。

(2)施工严格按设计,做好清污分流措施,内部避水沟、外部排水沟视地基情况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等材料,集液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严格落实环保回收井、地下水监测井的施工,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注液工序。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全部进入临时沉淀池进行简单沉淀后再循环利用于施工作业;采用防渗消毒旱厕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水进行收集,用作农肥。

(3)生产期采取内部避水沟和外部排水沟实现雨污分流,减少废水产生量;对采场的收液系统、富集沉淀车间的池体进行防渗处理,并在生产矿块下游布置若干环保回收井;设置防护距离,要求矿体边缘以上20-30m范围内不得设置浸采注液工程;对采场母液注液和收液进行计量监控,如母液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立即停止注液并查明原因;母液富集池上清液和压滤机压滤液回用于下次注液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同时对采区、车间的下游的地表水、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收液结束后须对矿体进行淋洗,淋洗尾水进入下一个矿块配液用水,最后一批次的淋洗尾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作为下次淋洗,直至最终淋洗尾水中的特征污染物淋洗达到《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016-2018)后可不再淋洗。

(4)淋洗结束后对自然降雨入渗淋洗的尾水进行收集和监测,并对不满足《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016-2018)要求的尾水采取中和+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直到尾水持续稳定达到DB361016-2018后终止对尾水的收集和处理,并采取封孔措施,关闭注液系统,对采区的环保工程采取拆除和复绿措施。

3.全过程的水环境防控措施

本项目矿区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水力联系密切,按照“源头削减控制-过程监管预警-末端风险防控”构建全过程的水环境防控体系,具体如下:

(1)源头削减控制

针对矿区内采场及车间,采取的源头削减控制措施有:合理浸矿剂配比及用量+防渗+清污分流+控制注液强度和速度+环保回收井+淋洗处理+闭矿后封堵注液孔、保留收液和环保系统。

(2)过程监管预警

针对矿区内(采场、车间及到矿区边界沿途)和矿区外采区的过程监管预警措施有:地表水、地下水监控体系+地表水、地下水监控风险预警。

建立系统的环境监控体系:针对采场车间、矿区内部小流域至矿区边界沿途、矿区边界和矿区外围这四个层次建设有效的系统的地表水、地下水监控网络体系,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动态监测,且进行时空变化趋势分析,进一步说明开采过程及闭矿后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每个小流域的地表水流向沿程上布设2-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整个矿区建立地表水监测网体系,监测断面原则上与现状监测点位一致,具体数量、规格和位置分布根据河流、采区和富集沉淀车间情况调整确定。每个小流域的地下水流向布设2-5口地下水过程监管井,整个矿区建立地下水监测网体系,过程监管井的数量、规格和位置分布等根据富集沉淀车间和采区的水文地质单元情况确定。

建立地表水、地下水监控风险预警体系,在以采场车间、矿区内部小流域至矿区边界沿途、矿区边界和矿区外围四个层次建立的地表水、地下水过程监管体系基础上,配套地下水监控风险预警体系,通过过程监控来实时调控生产强度,避免强度过大带来的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进一步避免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3)龙南地表水末端风险防控

本次变更仍按照“分流域、分区域、分时序”错峰、错区、错时开采,引入环境预警和风险防控理念,构建“源头削减控制-过程监管预警-末端风险防控”的体系,将环境风险防控前移到源头和过程中,提前风险预警和生产调控,降低末端的防控压力。化整为零,将流域集中防控思路调整为流域沿线各个车间分别防控,每个车间都具备尾水处理功能。

本次变更仍按照“末端风险防控”思路,以“防”为主,同时有“控”,将小流域的“控”前移并分解到各个富集沉淀车间。本次变更充分利用原有车间改造为富集沉淀车间,选取车间下游池体用作尾水处理池,采用钙矾石法或其他更优化的处理工艺,充分发挥富集沉淀车间的优势,依托成形的处理体系(人、电、泵、管线),方便操作、管理和运维,尾水处理设施以收集并处理采空区尾水为主,减少无关雨水和地表径流的处理。每个富集沉淀车间都有责任保护流域范围内的水环境质量,每个小流域上的富集沉淀车间根据采区划分明确影响河段范围,当影响河段范围内出现硫酸根污染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要求,启动应急尾水处理设施,必要情况下停止车间生产,当水环境硫酸根达标后,恢复生产。

龙南矿区共设置两道地表水末端风险防控措施,第一道为富集沉淀车间下游配套的应急尾水处理设施,第二道为小流域出口的尾水处理站。龙南矿区将尾水处理分解到3个车间,每个车间均具备尾水处理功能,在车间下游均布设应急尾水处理设施。当车间影响的下游溪流水质超标且雨季水量大情况下,车间停止生产,池体全部启用做尾水处理功能。尾水处理采用中和沉淀法(钙矾石法)或选择更优化的工艺方法。当车间临近的溪流地表水出现超标情况下,在污染源下游进行拦截并抽至尾水处理设施,也可以利用母液收集池收集后泵至尾水处理设施,先进行pH调节,然后采用中和沉淀法(钙矾石法)或选择更优化的工艺方法进行处理,达标排放或回用到车间生产工艺中,泥饼压滤妥善处置。

目前龙南5个小流域出口均建设有尾水处理站,分别为黄沙尾水站、乡际联联尾水站、关西尾水站、临塘一尾水站、临塘二尾水站,其中关西尾水处理站采用二级AO处理工艺,临塘二尾水处理站采用BSSDF一体化技术,乡际联联尾水处理站采用二级RO+吹脱+二级AO+MBR处理工艺,其他尾水处理站采用双级渗滤耦合处理技术。目前尾水站主要处理河流中的氨氮污染,从末端风险防控角度考虑,当小流域出口地表水存在硫酸根和镁污染情况下,除采取调控生产等措施外,还需要对小流域尾水进行处理,通过一定的工艺优化或必要的改造,确保尾水站出水的硫酸根满足排放要求。目前,龙南关西、黄沙、临塘一、临塘二尾水处理站均已建设石灰-偏酸钠沉淀法工艺去除SO42-、Mg2+,乡际联尾水处理站采用“两级RO+吹脱+两级AO+MBR”工艺。从末端风险防控角度考虑,当小流域出口地表水存在硫酸根或镁污染情况下,如采用钙矾石法,可以在调节池或预处理工序添加适量氧化钙、偏铝酸钠和絮凝剂等试剂去除水中的硫酸根和镁,技术上可行。本项目变更后,富集沉淀车间集约建设,仅黄沙和关西尾水处理站接收本项目尾水,其中关西尾水处理站为建设单位运营,根据尾水接收协议,可保证黄沙尾水处理站接收本项目尾水。根据各尾水处理站运行监测数据,可确保本项目特征污染因子SO42-在尾水处理站出口满足江西省《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016-2018)标准后外排。尾水处理站属于龙南小流域矿区级的末端防控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5个小流域尾水处理站作为本项目的末端风险防控应急措施,只有当小流域出口硫酸根污染情况下,才开展硫酸根的应急处理,不作为常态化运行设施。

(4)定南地表水末端风险防控

定南矿区将尾水处理分解到12个富集沉淀车间,每个车间均具备尾水处理功能,在车间下游均布设应急尾水处理设施。当车间影响的下游溪流水质超标且雨季水量大情况下,车间停止生产,池体全部启用做尾水处理功能。尾水处理采用中和沉淀法(钙矾石法)或选择更优化的工艺方法。当车间临近的溪流地表水出现超标情况下,在污染源下游进行拦截并抽至尾水处理设施,也可以利用母液收集池收集后泵至尾水处理设施,先进行pH调节,然后采用中和沉淀法(钙矾石法)或选择更优化的工艺方法进行处理,达标排放或回用到车间生产工艺中,泥饼压滤妥善处置。

第二道污染防控措施是在定南杨梅流域、迳脑流域、蔡阳流域、垇脑流域、和睦甲流域、上下营流域、鹅公坑流域、大陂湾流域、锣湾流域等9个地表水小流域末端进行建坝拦截和尾水收集,将矿区内流域末端的尾水收集后通过管线引至小流域尾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定南县已建成12座尾水处理站,分别为马山迳尾水处理站、石陂角尾水处理站、西坑尾水处理站、上村尾水处理站、石陂角工业区河段尾水处理站、上下营流域尾水处理站、杨眉迳脑尾水处理站、和睦甲尾水处理站、鹅公坑大陂湾一尾水处理站、大陂湾二尾水处理站、铜锣湾一二三尾水处理站、垇脑尾水处理站,另有一座在建蔡阳尾水处理站。其中马山迳尾水处理站、石陂角尾水处理站、西坑尾水处理站、上村尾水处理站、石陂角工业区河段尾水处理站采用双极渗滤耦合处理技术,上下营流域尾水处理站采用高效渗滤技术处理工艺,杨眉迳脑尾水处理站、和睦甲尾水处理站、鹅公坑大陂湾一尾水处理站、大陂湾二尾水处理站、铜锣湾一二三尾水处理站、垇脑尾水处理站采用钙矾石沉淀法去除SO42-,出口硫酸根满足《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016-2018)标准。本项目变更后,富集沉淀车间集约建设,接收本项目尾水的尾水处理站仅有迳脑流域尾水处理站、蔡阳流域尾水处理站、垇脑流域尾水处理站、和睦甲流域尾水处理站、鹅公坑流域尾水处理站、铜锣湾流域尾水处理站6个。定南已建和在建的小流域尾水处理站分布在矿区内的小流域下游,主要目的是对区域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解决和对本项目开采产生的尾水进行拦截、收集和处理,达到污染物减量处理作用,小流域尾水处理站作为本项目的末端风险防控应急措施,只有当小流域出口硫酸根污染情况下,才开展硫酸根的应急处理,不作为常态化运行设施。

(5)地下水末端风险防控

在龙南5个小流域出口和定南8个小流域出口分别设置地下水水力截获和抽出处理设施。“地下水水力截获+抽出处理”设施包含地下水水力截获井、抽出处理设施和截获井上下游的监测井。通过监测井来判定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物超标情况,通过布置在适当位置的截获井,将整个地下水流向断面上受污染的地下水全部截获抽至处理系统,采用“中和+化学沉淀”法处理达标后排放。

综上,在采取了严格的水环境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矿区外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压滤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和车辆交通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85~95dB(A)范围。噪声控制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试验车间厂区远离居民点的位置;对高噪设备隔声降噪措施;合理调度运输车辆作业时间,减少夜间行车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有尾水处理污泥、除杂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尾水处理污泥来源于淋洗水处理的混凝沉淀工序,其主要成分是硫酸钙、氢氧化镁、钙矾石和微过量的氢氧化钙,车间尾水处理污泥各测定项目浓度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污泥属性已经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内备案,备案属性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压榨后储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外售。

试验矿块除杂渣经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腐蚀性鉴别和浸出毒性鉴别,各测定项目浓度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不具备危险废物浸出毒性和腐蚀性,性质为一般固体废物,压榨后储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外售。

本项目产生的其他固废包括原料包装袋、破损管道、破损篷布等,每个富集沉淀车间产生量约2t/a,集中暂存,定期外售。

本项目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在车间内设置垃圾筒,收集生活垃圾,定期用垃圾运输车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进行妥善处置。采用运输车辆应注意遮盖密封,避免遗撒,防止污染道路沿线的环境。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900-214-08,在各车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地下水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对集液沟底部和外侧壁、硫酸储罐、高位水池、母液收集池、母液中转池、富集物中转池、富集池、除杂池、沉淀池、应急池、配液池、氧化镁浆池等重点防渗区的防渗级别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危废暂存间采用至少1m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后其他人工材料,确保防渗系数≤10-10cm/s;对内部避水沟、产品仓库、物料仓库等一般防渗区的防渗级别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或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对车间道路、办公区域等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等措施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在矿体边缘处设置2个观察井、试验矿块下游沿地下水流向垂直方向布置2个环保回收井、在试验车间下游沿地下水流向布置1个观察井,在采区上游布设1个背景井,同时作为地下水监控井;同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对原地浸矿采场、母液处理车间及周边的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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