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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两高”项目问题整改任务(对应省整改任务第七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至3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0851-85867736,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三号楼)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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