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色  >  国内资讯 > 正文

广西国潮铝业新能源电池铝箔坯料项目节能报告获批

邕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建设单位:

按照节能审查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国潮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能源电池铝箔坯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桂发改环资〔2022〕8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要认真对照修订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严格落实节能设备、技术和管理措施。

二、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节能审查机关申请节能验收。

三、建设单位投产后,要按照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完成企业端系统建设,按程序将能耗数据接入自治区和南宁市平台,确保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与本体工程同步投产。

四、项目投产预计对邕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完成“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有一定影响,节能管理部门要采取综合措施,继续加大挖潜力度,确保完成本地区节能目标任务。

五、节能管理部门要根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以及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由邕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将审查意见转送达至有关建设单位。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新能源电池铝箔坯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桂发改环资〔2022〕833号)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

资讯编辑:冯诗奇 021-26093556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