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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实美科技5万吨铝型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四川实美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15万吨型材及高端铝制品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15万吨铝型材及高端铝制品加工项目节能报告(修订版)》以及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报送15万吨铝型材及高端铝制品加工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22〕449 号)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104-510803-04-01-922996)。

二、达产年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年耗电5087.16万千瓦时、天然气782.76万立方米、柴油60吨;新水6.89万立方米(耗能工质,不计入总能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准煤当量值15844.6吨、等价值26278.36吨(电当量值、等价值分别按0.1229、0.328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算)。

三、能效水平。项目熔铸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为50kgce/t,优于《有色金属加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758-2012)一级能耗指标54kgce/t; 挤压工序、喷涂工序、木纹工序、深加工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分别为97.65kgce/t、50.03kgce/t、32.33kgce/t、1.95kgce/t,均优于《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1-2014)中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指标115kgce/t、65kgce/t、50kgce/t、3kgce/t。项目能效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鉴于熔铸炉、破碎机、挤压机、喷涂线、时效炉、铝棒炉、固化炉、空压机、变压器、风机等主要设备耗能占总能耗比重大,项目业主在下阶段设备购置中,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设备选型原则,使用符合能效水平要求的耗能设备,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其他相关目录中的节能技术、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项目业主应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设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四川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省级平台。

五、项目用能工艺及设备、能耗品种、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或产能规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及电、天然气、煤等主要能源品种消耗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委审查。

六、请广元市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七、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八、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抽查。

九、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 

附件:15万吨铝型材及高端铝制品加工项目基本情况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5万吨铝型材及高端铝制品加工项目基本概况表 

项目名称

15万吨铝型材及高端铝制品加工项目

项目业主

四川实美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四川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盘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

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铝合金型材生产线,年产铝合金型材15万吨(其中铝棒8.91万吨,建筑铝合金型材2.34万吨,汽车用高端铝合金型材1.5万吨,轨道交通用铝合金型材1.5万吨,系统门窗(深加工产品)0.75万吨),建设合金车间、挤压车间、深加工车间等主要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办公楼、倒班房、门卫室、配电房等公辅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26020.85平方米;购置安装熔铸炉、破碎机、挤压机、喷涂线、时效炉、铝棒炉、固化炉、空压机、变压器、风机等主要生产及公辅设备。

投资规模

107700万元

建设工期(年限)

10个月

行业类别

铝压延加工(C3252)

审核类型

备案(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备注

项目代码:2104-510803-04-01-922996

资讯编辑:冯诗奇 021-26093556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