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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桐城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深刻汲近期工贸行业事故教训,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庆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庆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各地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自即日起至8月底,开展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应急管理部、省应急厅“百日清零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化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自改、部门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从根本上消除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巩固三年行动成效,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市所有从事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活动、粉尘涉爆企业。

(一)从事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活动的加工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铝7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2.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5.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

(二)从事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活动的机械行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机械7条”)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2.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5.天燃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6.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等)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7.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三)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工作安排

“百日清零行动”是工贸行业三年专项整治的巩固提升阶段,各地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以“百日清零行动”为抓手,集中精力、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企业自查自改、承诺清零。从事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活动、粉尘涉爆企业要分别对照“铝7条”“机械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进行自查自改,6月底前报告清零情况;6月底前尚未清零的,必须迅速整改,在8月底前清零。已经清零的企业要出具承诺书(见附件1),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二)属地检查清零。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桐城市有限空间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分别对照“铝7条”“机械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对辖区内所有从事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活动、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清零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重点整治事项未清零、且未在省厅信息化平台填报或承诺清零不实的,提交市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若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要通过执法终端专项执法模块开展执法。

(三)市级检查核查。市应急管理局对从事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活动、粉尘涉爆企业进行抽查检查;6月起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百日清零行动”工作落实情况采取“一周一调度、两周一通报”的方式进行跟踪督导,对检查不精准、存在问题不依法处置、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的进行重点核查,情况属实的,将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专项整治企业数量、人员力量等实际,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对照从事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活动、粉尘涉爆企业清单(见附件2)进行再摸排,核查粉尘涉爆作业场所(岗位)及涉粉作业人员,完善专项整治对象台账,于6月底前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完成从事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活动、粉尘涉爆企业信息填报。确保不漏一家企业,不留一处隐患。

(二)强化调度督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充分运用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各地清零行动。各镇(街道、开发区)每周一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情况(见附件3)。

(三)加强疫情防控。各地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百日清零行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联系人:王丽

电  话: 6121739

邮  箱:wlhh09@163.com

附件:1.无重大事故隐患承诺书(附件).docx

      2.桐城市从事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活动、粉尘涉爆企业清单(附件).xlsx

      3.“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附件).xlsx

      4.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版)(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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