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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工矿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地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2〕79号)以及《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应急〔2022〕37号)统一部署安排,2022年6月初至9月上旬,在全县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和省25条重要措施,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突出防范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工贸重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根据我县实际,“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县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涉粉作业人数指同一场所作业人数)。

(一)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铝7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2.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5.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

(二)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工作安排

6月初至9月上旬,集中开展“百日清零行动”。

(一)摸清底数,企业自查自改(6月25日前)。各乡镇(经开区)要对辖区内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企业进行新一轮排查摸底,动态掌握企业底数,确保不遗漏。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要分别对照“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整改落实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企业登录“工业企业安全在线”“智能服务”子目录“工作交流”专栏上传,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审核。

(二)严格标准,属地全面检查(7月25日前)。坚持分级分类属地监管原则,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乡镇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铝7条”“粉6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全程记录,实现数字化闭环(8月中旬前)。各乡镇(经开区)要统筹兼顾市局和县局年初部署的重点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铝7条”“粉6条”现场检查,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并及时录入“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工贸25项整治任务清零”专项模块,7月底前完成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整治,8月中旬前确保“铝7条”“粉6条”13项整治任务100%完成,实现任务落地数字化闭环,形成可查、可追溯的电子化档案。

(四)强化落实,县级重点检查(8月底前)。县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信息对我县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13项整治事项进行随机抽检,并通报检查情况,核验“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成效。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执法检查不精准、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予以严肃问责。

(五)闭环管控,开展专项督导。县局对各乡镇(经开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结合“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清仓见底、安全生产3030闭环推动“百日清零行动”落地生效。7月底前县局将对辖区内涉粉作业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组织逐家验收(附件3)。

(六)查漏补缺,巩固工作成果(9月上旬前)。各乡镇应急管理部门要持续加强对辖区内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的常态化监管,确保隐患全面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经开区)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6月25日前,各乡镇应急管理部门将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附件1)报送县局基础科(联系人:温小女,短号:671843)。

(二)严格考核,奖惩并重。要精准掌握辖区内“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情况,加强考核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经开区)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激励。对形式主义走过场、执法检查不精准、整治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得力的乡镇(经开区),要进行通报、约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舆论媒体监督效应,加大对“百日清零行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8月底前要曝光一批涉及“铝7条”“粉6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

(四)加强调度,定期通报。要运用明察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各乡镇(经开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企业数量大、监管力量薄弱的乡镇(经开区)组织开展指导帮扶。“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将根据各地25项整治任务录入情况,实时更新“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附件2),各乡镇(经开区)要及时核对,补全相关内容。县局将每周汇总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各乡镇(经开区)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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