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色  >  国内资讯 > 正文

分四个阶段进行 四川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

据新华网,为深入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地见效,全力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日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四川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贸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销号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百日清零行动”。

据悉,此次整治重点内容包括钢铁、加工(深井铸造)和涉粉作业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要求各地督促重点企业严格按照21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自查自改。如发现隐患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做到不过夜制定措施、不过夜完成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确保限期清零。

据了解,《方案》将此次行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改。相关企业严格对照21项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按照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完成整改落实。第二阶段,属地专项检查。各地要成立工作专班,逐企逐项逐设备开展执法检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逐企核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县级部门交叉检查。第三阶段,省级督导检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对全省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抽查涉粉作业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同时自6月起,采取“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方式,对各地工作情况全过程跟踪督导,组织各市(州)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并同步开展省级综合督查。第四阶段,隐患整治清零。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上报已完成隐患清零的重点企业,及时组织复查,形成闭环管理;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并开展重点抽查;省级组织专家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核查,充分运用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各地清零行动,确保不漏一家企业、不留一处隐患。

四川省应急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自觉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资讯编辑:刘永婷 021-26090051
资讯监督:王宏飞 010-57930636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