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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5月16日,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受理标准的通知》,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烟台市购房时,享有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对已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纳入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

附件: 烟住贷[2022]6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受理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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