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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全民参与合奏环保“生态歌”

天山北麓,昌盛吉祥之地,碧水蓝天,花草相映。行走在昌吉州,千年古邑,各美其美的景象如画卷徐徐铺展。

天蓝、地绿、水清,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这个目标,昌吉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多方共治的“大环保”格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美、产业绿、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打造全链条环保体系

战鼓从顶层设计开始擂响。昌吉州出台了《昌吉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率先在全疆建立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昌吉州以合力作战推进州域整治项目落地,用“绣花针”的功夫开展州域精细管控,提高系统治污和精准治污成效。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合力,持续绘就高质量发展生态画卷。

昌吉州财政局数据显示,为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2018年以来,中央、区、州、县市财政累计投入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47.06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环境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等生态环保支出。

昌吉州发改委全面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改革,优化调整产业能源结构,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积极推进清洁能源电力建设,目前全州新能源总装机规模725万千瓦,已建成569.05万千瓦。其中,风电已建成装机规模335.8万千瓦、光伏218.23万千瓦、水电(含抽水蓄能)15.02万千瓦。

昌吉州科技局争取科技项目,为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提供项目支撑。先后组织实施“生物降解新材料产业智能制造技术应用示范”等8项绿色产业创新项目,州财政拨付资金196万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11134万元,有力支撑了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示范应用。组建由20多名疆内外知名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新型智库,为昌吉州党委、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昌吉州住建局不断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全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9.44%,较2017年增长3个百分点。全州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达一级A。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州70个乡镇、472个行政村,有43个乡镇、284个行政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形成“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

多方协作强化联防联控

3月16日,位于昌吉市的庭州生态绿谷,不少居民在散步锻炼。放眼望去,标志性建筑头屯河大桥和岸边的新疆大剧院清晰可见。

头屯河全长190公里,是昌吉市、乌鲁木齐市和兵团第十二师的行政界河。“以前河道管理比较困难。”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雪辉说,“头屯河区域广、岸线长,两岸分属地方和兵团的多个行政区,涉河事务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没有能牵头负责的,工作协调难度大。”

“全面推行大环保机制后,协调相关各方容易多了,各项工作落实更加快速精准。现在的头屯河河畅水清,成为两岸群众的幸福河。”赵雪辉说。

同顶一片天,“乌昌石”同呼吸。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与周边兵地城市积极对接,齐心协力推动跨区域联防联控。按照“区域同治、兵地同治”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推进,建立完善兵地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措施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响应联动等6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通过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布《2021年昌吉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明细表》,纳入企业46家。实施“四季攻坚行动”,对612家排污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全州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8起,处罚金额1917.98万元,查封企业3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人,案件公开率达100%。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556件,案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选派21名环境执法人员参加六轮次兵地交叉执法,检查反馈的123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昌吉州在全疆率先建成州、县两级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构建州、县、乡、村(社区)“三级网格、四级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监控指挥体系,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由县市“各自为战”转向区城“联防联控”,污染防治成效日益凸显。

此外,“智慧环保”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昌吉州将大数据、物联网等高科技应用到各层次环保领域中,建成以“精细化管理、数字化巡查、智能化决策”为主要特征的“智慧环保”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全州生态环境织成防护网。

“三驾马车”助力凝聚合力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是构建多方共治“大环保”格局的“三驾马车”。

——当好“领头雁”,以党政同责担“治理之责”。

2018年以来,昌吉州共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政府常务会、环委会工作会等各类会议64次,研究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举措,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遵循。建立州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州党委常委包联重点环保问题整改督导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帮扶指导组对阜康市、昌吉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蹲点帮扶指导,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确保重点问题逐个整改解决到位。

制度最能管长远、管根本,昌吉州规范制度,刻画生态方圆。相继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禁燃区管理办法》等文件,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不断强化,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政策环境。

——抓好“排头兵”,以企业主体践“环保之行”。

企业是污染物排放的主体,也是环境治理的“排头兵”。昌吉州全面强化工业污染控制,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审国家专家团队的支持指导下,在全疆最先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评定管理体系。率先完成26个重点行业172家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440家企业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做到涉气企业清单化管理全覆盖。在2021-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分级评定中,昌吉州3家企业被评为A级企业,占全疆A级企业数量的四分之三。

实施《昌吉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梳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排放标准28个,推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完成包括电解、炭素、焦化等涉工业炉窑企业提标改造治理项目改造。同时,全面推进109家重点企业679套在线监测设备接入环境监管平台,严格查处在线数据超标企业。

——用好“生力军”,以全民参与积“点滴之功”。

近年来,昌吉州通过每年开展六五环境日活动,厚植生态文化,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绿色环保理念进入千家万户。

2021年6月,昌吉州成立“绿水青山”志愿服务队。285名干部职工成立11个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志愿服务小分队,结合重大节日开展宣传教育100余场次,惠及群众7万余人次,在全州逐渐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如今,在昌吉州已经凝聚起最广泛的生态共识,天蓝地绿水清系列整治行动正在汇集成最强大的生态合力,一幅生态为径的高质量发展画卷跃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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