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色  >  国内资讯 > 正文

浙江新胜铝业年产20万个铝梯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浙江新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个铝梯及5万个铝行架项目

诸暨市次坞镇大桥村

浙江新胜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986万元,形成年产20万个铝梯及5万个铝行架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废气:项目焊接烟尘加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送至诸暨市次坞污水出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浦阳江。 3、噪声: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四侧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4、固废:边角料、收集的切割粉尘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详见环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报告-浙江新胜铝业科技有限公司.pdf

资讯编辑:冯诗奇 021-26093556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