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色  >  国内资讯 > 正文

广东季华铝业新型铝型材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广东季华业科贸有限公司新型铝型材生产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在现有建筑物内(生产车间、研发楼和综合楼)建设,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熔铸、挤压成型、氧化着色、电泳、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亢热转印和隔热穿条。项目建成后,年产氧化材料4500吨,电泳型材2000吨,喷涂型材14500吨,氟碳型材1000吨,木纹型材500吨,隔热型材1500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884.8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591.52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40.54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5.5吨;圆铸锭(中间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89.4千克标准煤/吨,基材(中间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83.81千克标准煤/吨,氧化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14.73千克标准煤/吨,电泳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59.85千克标准煤/吨,喷涂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63.09千克标准煤/吨,氟碳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72.56千克标准煤/吨,热转印木纹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6.97千克标准煤/吨,穿条式隔热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3.27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资讯编辑:冯诗奇 021-26093556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