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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改委审查通过江西保太年产15万吨铜材项目

江西保太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材项目节能报告审查通过,该项目主要形成年产5万吨铜板带、5万吨磷铜球、5万吨铜杆的生产规模。具体审查意见见如下全文: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保太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铜材项目
节能审查的批复

鹰潭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送对江西保太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铜材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及节能情况说明的请示》(鹰发改环资〔2021〕15号)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鹰潭市余江区潢溪工业园循环经济基地保太集团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5万吨铜板带、5万吨磷铜球、5万吨铜杆的生产规模。

四、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为13672.15/29419.33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项目产品铜板带(紫铜)单位产品能耗约为142.34千克标煤/吨,熔铸工序单耗约为32.97千克标煤/吨,加工工序单耗约为107.62千克标煤/吨,与《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2-2012)中“配料(含中间合金)-上引铸造铜杆-连续挤压、冷轧-热处理”为主要工艺路线的产品能耗限额对标,达到板带材加工企业产品(紫铜)综合单耗先进值≤165千克标煤/吨、熔铸工序单耗先进值≤40千克标煤/吨及加工工序单耗先进值≤110千克标煤/吨要求;产品磷铜球(紫铜)单位产品能耗约为61.4千克标煤/吨,熔铸工序单耗约为32.52千克标煤/吨,因目前暂无磷铜球为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该产品熔铸工序与铜杆相似,与《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3-2012)中“配料(含中间合金)-水平连铸(含上引连铸)-拉伸(或轧制)-热处理”为主要工艺路线的产品能耗限额对标,达到铜及铜合金棒材加工企业产品(紫铜)熔铸工序单耗先进值≤40千克标煤/吨要求;产品铜杆(紫铜)单位产品能耗约为60.83千克标煤/吨,熔铸工序单耗约为34.19千克标煤/吨,加工工序单耗约为24.34千克标煤/吨,与《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3-2012)中“配料(含中间合金)-水平连铸(含上引连铸)-拉伸(或轧制)-热处理”为主要工艺路线的产品能耗限额对标,达到铜及铜合金棒材加工企业产品(紫铜)中各种类棒材综合能源单耗先进值≤88千克标煤/吨、熔铸工序单耗先进值≤40千克标煤/吨及加工工序单耗先进值≤37千克标煤/吨要求,项目能效水平基本可行。

五、鹰潭市应严格落实能耗双控要求,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六、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应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水平或同行业设备先进水平的上引法连铸机组、罩式退火炉、熔铜炉、连续挤压机组、连铸连轧生产线、四辊开坯机等设备,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现行的《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现行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应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应安装能耗在线监测设备,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接入江西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政策的要求,办理环评、安评等其他审批手续,项目设计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落实相关节能政策。

八、请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九、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

2022年2月25日

来源:生态文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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