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云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电路板项目节能报告审查通过,该项目主要建设建设脱锡拆解线和废电路板焚烧线各2条,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粗铜锭9000吨、粗铜棒9000吨和锡锭130吨。具体审查意见见如下全文: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云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电路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吉发改审批〔2022〕20号
长春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审查年处理5万吨废电路板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长发改环资﹝2022﹞29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11-220103-04-01-672354)总投资7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3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75.93平方米,主要建设建设脱锡拆解线和废电路板焚烧线各2条,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粗铜锭9000吨、粗铜棒9000吨和锡锭130吨。根据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年处理5万吨废电路板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22﹞5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8833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1251万千瓦时,天然气约158万立方米,热力约10936吉焦,焦炭5000吨。计入长春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脱锡工序应采用天然气转炉;焚烧炉应采用富氧侧吹炉;建筑的外门应设门斗;应选用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电气设备应配备吸收谐波装置和设施、交流调谐滤波成套装置;风机及水泵设备应采用变频控制;散热器应选用铸铁内腔无粘砂柱翼橄榄“645”型设备;换热站应采用PLC自动控制系统。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