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委托贷款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降低控股子公司综合融资成本,节省财务费用,实现效益最大化,提高公
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了合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期限不超过 1 年的委托贷款。目前,
贷款即将到期,结合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鑫公
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鑫公司”)、云南云铝泽鑫铝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鑫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和资金状况,公司决定继续
以自有资金通过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对涌鑫公司、润
鑫公司、泽鑫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9 亿元(含 9 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含一年),其中为涌鑫公司提供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委托贷款,
为润鑫公司提供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委托贷款,为泽鑫公司提供不超
过 4 亿元(含 4 亿元)委托贷款。
目前涌鑫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出资比例 47.68%,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集团”)出资比例 43.21%,其它股东出资比
例较小。冶金集团将在通过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后,根据公司对涌鑫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的金额,按其持有涌鑫公司出资比例,对涌鑫公司提供不超过 2.27 亿元(含
2.27 亿元)委托贷款。其他股东出资比例较小,不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委托贷款
支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润鑫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出资比例 46.12%,公司控股股东冶金集团
出资比例 44.83%,其它股东出资比例较小。冶金集团将在通过相关内部决策程
序后,根据公司对润鑫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按其持有润鑫公司出资比例,
对润鑫公司提供不超过 2.43 亿元(含 2.43 亿元)委托贷款。其他股东出资比例
较小,不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委托贷款支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泽鑫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出资比例 60%,冶金集团出资比例 40%。冶
金集团将在通过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后,根据公司对泽鑫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金
额,按其持有泽鑫公司出资比例,对泽鑫公司提供不超过 2.67 亿元(含 2.67
亿元)委托贷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预案》,审议时关联董事田永、丁吉林、
何伟回避表决。《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预案》将提交公司下一次股
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冶金集团等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及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一)涌鑫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羊街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春生
注册资本:103,506.472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含重熔用铝锭及铝加工制品)、黑色金属加工、
销售;金属(贵金属除外)购销;硫酸铵化肥产品生产、销售;日用百货批发、
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4,494,742,556.57 4,504,940,484.97
负债(元) 3,880,045,617.90 3,826,017,359.38
净资产(元) 614,696,938.67 678,923,125.59
资产负债率(%) 86.32 84.93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元) 1,989,558,636.01 4,165,430,404.09
营业利润(元) -73,777,530.28 -260,772,766.37
净利润(元) -65,116,950.51 -221,557,548.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30,746,915.23 -139,486,159.35
额(元)
股东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47.68%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21%
佛山市成拓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3.01%
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2.83%
佛山市永信德铝业有限公司 1.7%
云南凯鑫工贸有限公司 1.12%
镇江碳素有限公司 0.45%
合计 100.00%
2.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委托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期限不超过 1 年
委托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和当期公允的金融市
场情况确定
(二)润鑫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个旧市大屯镇(红河工业园区冶金材料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张春生
注册资本:100,131.017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7 月 26 日
公司经营范围:重熔用铝锭、铝加工制品生产及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3,873,229,218.58 3,836,265,988.31
负债(元) 3,291,532,772.88 3,192,053,969.22
净资产(元) 581,696,445.7 644,212,019.09
资产负债率(%) 84.98 83.2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元) 1,687,578,109.94 3,848,065,507.49
营业利润(元) -74,289,958.04 -248,374,383.14
净利润(元) -63,121,992.18 -209,925,680.28
经营活动产生的
172,893,533.49 489,421,936.79
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东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46.12%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83%
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 5.07%
佛山市成拓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1.45%
云南慧维实业有限公司 0.85%
云南开远一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0.72%
云南凯鑫工贸有限公司 0.6%
云南凯康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0.36%
合计 100.00%
2.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委托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期限不超过 1 年
委托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和当期公允的金融市
场情况确定
(三)泽鑫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四屯社区
法定代表人:陈德斌
注册资本:7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6 日
公司经营范围:重熔用铝锭及铝加工制品,炭素及炭素制品,氧化铝销售,
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加工、销售,金属材料贸易等。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3,454,910,432.80 2,827,062,547.90
负债(元) 2,721,681,345.01 2,076,419,236.82
净资产(元) 733,229,087.79 750,643,311.08
资产负债率(%) 78.78 73.45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元) 746,760,168.18 1,984,249,876.43
营业利润(元) -23,979,339.44 -102,758,077.28
净利润(元) -20,581,088.59 -72,969,215.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0,921,095.42 65,102,095.77
股东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60%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
合计 100%
2.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委托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期限不超过 1 年
委托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和当期公允的金融市
场情况确定
三、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目的是用于置换涌鑫公司、润鑫公司、泽鑫公
司高成本的流动资金借款,降低融资成本,节省财务费用,实现效益最大化,提
升企业竞争力,这将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铝产业的发展。
公司分别持有涌鑫公司、润鑫公司、泽鑫公司 47.68%、46.12%、60%的股权,
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不能如期履行偿债义务的风险较小。本次委托贷
款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通
过财务公司等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对控股子公司涌鑫公司、润鑫公司、泽鑫公司提
供合计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含 9 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原因如下:
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置换高成本的流动资金借款,有利于
降低云铝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的综合融资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竞争力,
同时也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发展;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保持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充足的还本付息能力。
董事会认为上述委托贷款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委托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
行制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和当期公允的金融市场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委托贷款对象涌鑫公司、润鑫公司、泽鑫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其提
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置换高成本的流动资金借款,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
同时,公司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和当期金融市场情况公允确定
贷款利率,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做出的审
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的决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