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科: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广东省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的相关规定,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现根据相关要求,对截止2014年6月底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再次进行自查,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公司和相关主体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具体专项披露详见下表:
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主
承体
承诺预计能
序诺主名公布承诺履行进备
承诺内容到期否如期
号类体称载体时间度注
时间履行
型类
别
股股乳源股权(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履行完成是无
改东阳之分置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所持有的原
承光铝改革非流通股股份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诺业发说明牌出售。(2)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2005-
1展有书方案实施之日起第三十七个月至第2007-
11-7
限公四十八个月内,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1-4
司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
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阳之光前3年
经审计的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股股深圳股权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履行完成是无
改东市事分置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
承必安改革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禁售期
2005-
2诺投资说明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2009-
11-7
有限书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1-4
公司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收股深圳收购履行完成是无
购东市东报告
3承阳光书所认购的阳之光(后更名东阳光铝)2010-
2007-
诺实业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本次发行12-7
11-30
发展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进行转让
有限
公司
整上广东治理1、修订对外信息披露制度》;2、增履行完成是无
改市东阳专项强内审力量和业务素质;3、加强董
承公光铝活动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
4诺司业股整改2007-制度的学习;4、加强董事会下属专2007-
份有报告10-31业委员会的职能履行;5、加强与投12-31
限公资者的沟通工作;6、公司章程中载
司明制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
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
股股东莞权益履行完成是无
权东市长变动
转安东书
承诺继续遵守并履行股权转让人(深
5让阳光2010-2011-
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做
承新药12-242-21
的关于不减持计划承诺
诺研发
有限
公司
澄股深圳澄清1、为提高东阳光铝赢利能力及抗风履行完成是无
清东市东公告险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实现
公阳光东阳光铝煤、电、铝经营一体化是科
告实业学的选择,东阳光铝应持之以恒的努
承发展力,但目前,至少三个月内大股东不
6诺有限2010-会将其拥有的相关的煤炭等能源资2011-
公司8-21产注入东阳光铝。2、至少未来六个2-21
月内没有限售股份解禁后通过二级
市场减持的任何计划,未来将严格遵
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考虑公司经营
状况慎重作出选择。
201
4年
5月
广东13日
现东阳经上
金上光科公司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市公
分市技控公司2014-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司
7永久履行中是
红公股股章程5-13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201
承司份有十;3年
诺限公度股
司东大
会审
议通
过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