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的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10月29日上午10时许,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位于厂区的四车间电石渣干粉料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表皮轻微擦伤,伤者已得到及时处理。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未对南京钛白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未对环境造成任何影响,目前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正在调查之中。
公司对本次事故罹难者表示哀悼。
公司将对本次事故处理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南京钛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钛白粉的生产与销售,2012年年度,南京钛白实现销售收入108,805.18万元(经审计),净利润8,630.76万元(经审计);2013年1-9月份,南京钛白实现销售收入63,742.85万元(未经审计),净利润6,560.72万元(未经审计)。目前,公司的全部收益均来自于南京钛白。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3-058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环保项目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环财201321号及《关于下拨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酸解尾气处理项目补助经费的批复》宁环财201326号,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于2013年10月25日收到政府环保项目补助500,00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该项补助将首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当相关项目结转为固定资产后,在项目使用寿命内逐期摊销,因而预计对本期损益无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